(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规定,独立董事应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关联单位任职或存在利害关系,且每届任期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人事任免等事项进行审议。公司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在其中发挥主导作用。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会议、征集股东权利。公司应提供履职保障,承担相关费用,并建立沟通机制。独立董事需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持续加强法规学习,确保履职能力。本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