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环球(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所担任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
2023年6月1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事宜。2025年6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议案。2025年7月2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考核目标,需回购注销5名激励对象合计8.9266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0.2376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总额约945,525.48元。公司已披露相关公告并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预计2025年9月1日完成注销。公司还需办理减少注册资本手续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