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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安世纪: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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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9,800.00万元,用于“国产商用密码关键技术研究与产品化项目”和“数据要素流通与数据安全关键技术研究与产品化项目”。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发行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公司主营业务为信息安全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均超99%。公司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债券一年利息。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涉及产能过剩、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未用于财务性投资。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亦无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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