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6月27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毕,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4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公式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授予价格14.76元/股,V为每股派息额0.34元,调整后授予价格P为14.42元/股。本次调整已获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尚需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