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认为报告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反映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无违规情形。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均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