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2025年8月修订))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规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须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及良好职业道德。不得担任的情形包括: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任董事或高管情形、近三年受证监会行政处罚、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等。董事会秘书可由董事或其他高管兼任,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组织培训、督促合规等。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解聘需有充分理由并报告交易所。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三个月内未聘任的由董事长代行。规则自董事会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