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需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担保。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关联方担保需回避表决。担保对象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较强偿债能力,资产负债率一般不超过70%。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资金支持。担保前须进行资信调查,落实反担保措施。财务部负责担保日常管理,法务部负责法律审查与追偿。董事、高管违规担保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制度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