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心脉医疗: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程序,保障股东选举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制定。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及以上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投票权等于所持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股东可将投票权集中或分散投向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决定董事人选。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累积投票额不可交叉使用。董事候选人需提交详细资料并作出书面承诺。当选董事得票总数应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若当选人数不足,将在下次或第二轮选举中填补缺额。实施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