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旨在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保障其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细则规定总裁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总裁负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总裁有权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基本管理制度、具体规章等进行拟订,并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决定聘任或解聘其他管理人员。总裁在一定权限内对公司资产、资金运用及借贷、投资等作出决策,超出权限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需遵守法律法规,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损害公司利益。总裁通过总裁办公会议讨论研究公司重大事项及日常经营情况,定期向董事会及股东会报告工作。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负责考核,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挂钩。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