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重大事项信息传递,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制度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等为信息报告义务人,涵盖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风险、变更事项等需报告内容。达到规定标准的重大事项须及时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并在24小时内提交书面文件。董事会秘书负责判断是否需披露并提请董事会审议。公司实行实时报告制度,明确保密义务,对未按规定报告者追究责任。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参股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