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旨在完善公司内部审计,增强自我约束,确保股东会、董事会等机构合法运作。该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经营管理各方面进行独立监督和评价,确保遵循公司方针政策和程序标准。内部审计部门独立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干涉,各内部机构应配合其工作。
内部审计基本原则包括独立性、合法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廉洁奉公和保守秘密。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估,对会计资料和其他经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计。内部审计部门还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定期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并与外部审计单位沟通协作。
内部审计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的所有业务环节,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需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并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重大缺陷或风险。审计人员有权检查被审部门的所有账务资料,参加有关会议,对违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并对拖延、阻挠审计工作的行为采取措施。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董事会应在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并在符合条件媒体上披露相关报告。内部审计部门履行职责所需经费列入公司预算,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