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中央商场: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股份变动限制性规定,不得在特定情形下转让股份,如公司或本人被立案调查、行政处罚未满六个月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总数的25%,股份不足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董事、高管在年报、季报公告前等敏感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的,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股份变动须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禁止短线交易,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长为股份管理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央商场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