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海德曼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08))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会议通知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出。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董事应亲自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需遵守相关委托原则。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方式进行。董事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组织记录,与会董事及记录人员需签字确认。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