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相关规定,对华兰股份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666,66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8.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55,360,019.36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04,031,948.87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与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共开设了9个募集资金专户。
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董事会同意将存放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的募集资金余额转存至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四平支行,并注销原专户。公司将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四平支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此次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