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各类激励工具解锁、归属、行权条件成就及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提供法律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汇川技术已取得必要批准与授权,涉及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及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以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和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将于2025年9月22日进入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特定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情形、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解锁数量为30.50万股。
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8月12日进入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类似,归属数量为1,534,383股。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于2025年8月12日进入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相同,行权数量为2,819,288份。
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8月11日进入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数量为183,070股。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于2025年8月11日进入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数量为371,727份。
部分股票期权因激励对象离职或绩效考核结果不佳而被注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合计注销316,056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合计注销85,52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