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管理办法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信息披露涵盖所有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及投资者决策的信息,披露方式包括直通和非直通两种。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提交文件,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董事会秘书、总部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负责人等。信息披露基本原则包括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提前泄露。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需按规定时间和格式编制并披露。临时报告涵盖重大事件,如大额赔偿、资产减值、股权激励、重大资产重组等。公司应设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确保信息披露工作按时准确完成。公司各部门和控股子公司应配合信息披露工作,提供相关信息。管理办法还规定了保密措施和法律责任,确保信息披露的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