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及定期报告中规定或要求披露的内容。公司应审慎确定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并防止信息泄露。公司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误导投资者或实施违法行为。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且符合特定情形的信息可以暂缓或豁免披露。暂缓披露的信息应在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相关登记材料需保存不少于十年,并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