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分别在上下半年度。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形下召开,如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等。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发出,临时会议需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若董事长无法履职,则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应亲自出席,如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过半数董事赞成,涉及担保和财务资助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会议事规则还规定了回避表决、暂缓表决、会议录音、记录和决议公告等内容,确保会议合法合规进行。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