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职权职责,规范行为,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及财务总监一名,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和年度经营计划,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具体规章,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决定除董事会决定外的管理人员聘任或解聘,制定员工工资福利和奖惩方案,决定职能部门负责人任免及员工聘用、升降级、加减薪、奖惩与辞退,审批日常经营管理费用支出,决定公司贷款事项、资产和权益处置事项、财务支出款项,签署经营性日常交易合同和协议,可列席董事会并对决议有复议权利。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不能履职时可代行职权。总经理需维护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实施董事会确定的任务,遵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定期报告工作,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资金、收受贿赂、违规借贷或担保、自营或为他人经营同类业务等。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讨论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重大事项,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总经理解聘事由包括董事会决议解聘和主动辞职。总经理在任期内发生调离、辞职、解聘等情况时必须进行离任审计。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