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国浩京证字[2025]第0465号。本次股东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同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9日发布,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于2025年8月25日在北京召开。出席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4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8,299,4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37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其中,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获得99.8407%的同意票,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得99.8744%的同意票。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