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由至少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并报董事会批准。
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就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提出的董事薪酬计划须经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程序包括提交述职报告、提供考核依据资料、召开会议考核等。会议记录及相关资料应至少保存十年,委员和列席人员对审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