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内部审计制度,旨在规范和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内部控制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公司。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审阅财务报告、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等。内控审计部为公司内部审计的常设机构,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干涉。
内部审计范围涵盖总部、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等,审计内容包括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收支、任期经济责任、固定资产、合同、专项审计等。内控审计部需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确保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发现问题得到及时处理。内部审计人员需具备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遵循独立性、回避性、职业道德、保密性、公正客观等原则。审计档案管理参照公司《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该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