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办法)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舆情管理办法》,旨在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舆情包括负面报道、不良传言、影响股价的信息及其他涉及信息披露的重要信息。公司坚持“依法应对、主动引导、统一指挥、注重实效”的原则。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裁和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负责舆情处理决策和部署。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舆情信息采集及管理,及时上报舆情工作组,并向监管部门汇报。各部门和分子公司需及时、客观、真实地上报舆情信息,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处理舆情的原则包括快速反应、协调宣传、勇敢面对和系统运作。公司应及时自查并发布澄清公告,加强与投资者沟通,确保信息披露,并评估危机处理结果。公司内部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对舆情负有保密义务,违反者将受到处分,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本办法自2025年8月22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