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认为调整符合会计准则,不影响公司及股东利益。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认为编制和审议程序合法,内容真实反映经营状况。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无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具备解除限售条件,263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为其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各项议案均获全票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