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浙江菲达保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浙江省环保集团宁波禹成有限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5月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对2024年相关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报告全文及摘要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编制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按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涉及激励对象263人,解除限售股份数量906.40万股。董事吴黎明、汪艺威、郭滢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