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核查意见如下: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包括最近12个月内未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等。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由于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激励对象人数由798人调整为797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8月25日,以14 76元/份的行权价格向138名激励对象授予1749 9090万份股票期权,以9 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797名激励对象授予1329 6970万股限制性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