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一是《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二是《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确认募集资金管理合规,无违规使用情况。三是《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认为变更符合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能更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四是《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五是《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六是《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8月25日,向138名激励对象授予1,749.9090万份股票期权,向797名激励对象授予1,329.6970万股限制性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