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永鼎股份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旨在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61,994,802元,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公司经营范围涵盖电线、电缆、光纤预制棒、通信设备等产品的研究、制造及销售,还包括进出口业务、机电工程技术服务等。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1元,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46,199.4802万股,全部为普通股。公司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设董事长1人。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注重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确保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事项得到有效监督。章程还规定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