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永鼎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