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董事会决策功能和对管理层的监督。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的常设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促进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监督外部审计,协调内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成员需具备财务、会计、审计等专业知识。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议财务报告、提出会计师事务所聘用建议、监督内部控制有效性等。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单独沟通会议,确保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内部控制,对重大事项进行检查并出具评估意见。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通知、表决方式和议事规则明确。审计委员会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发挥审查、监督作用,确保年度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公司应在披露年度报告时同步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