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为进一步规范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订本规则。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设立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召开,如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等。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或五日发出,特殊情况可随时通知。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应亲自出席,无法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董事会审议提案时,董事需发表明确意见,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计名和书面方式进行。决议需超过全体董事半数同意,涉及关联交易等特定事项需回避表决。董事会应严格按照股东会和公司章程授权行事,不得越权。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需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