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公司可自行审慎判断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无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但需接受事后监管。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如核心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若披露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可以暂缓或豁免披露。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并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和经营信息。国家秘密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信息。拟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需由业务负责人提交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在两个交易日内审核,董事长签字确认并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需登记详细事项,包括披露方式、文件类型、信息类型、内部审核程序等。因商业秘密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若原因消除、难以保密或已泄露,应及时披露。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相关登记材料给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