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旨在建立和完善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定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的提案须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必要时报股东会审议通过。
委员会负责提供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及会议资料,筹备会议并执行决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会议应有记录,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出席会议的委员及列席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