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为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发行人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中达安拟按8.70元/股的价格向厦门建熙发行不超过42,040,200股A股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6,574.97万元。本次发行已获得发行人内部必要的批准、授权及济南市历城区财政局的批准,尚需深交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发行人设立于2012年11月,由达安有限整体变更而来,2017年3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发行人主要从事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及代建、工程咨询等技术服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业务资质,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发行人不存在影响其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