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招商南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其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任免、职责及履职保障等方面。独立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影响,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任职资格要求独立董事具备独立性、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且无不良记录。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独立董事每年应对独立性自查,董事会每年评估并披露。独立董事职责包括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利益冲突、提供专业建议等,拥有特别职权如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确保其知情权和履职保障。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年报编制过程中应勤勉尽责,确保年度报告及时披露。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