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招商南油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旨在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办法明确资金占用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规定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支费用或相互承担成本。公司禁止以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代偿债务等方式提供资金。关联交易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决策和实施,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担保需对方提供反担保。注册会计师在年度审计中应出具关于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司董事、高管需勤勉尽职,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公司财务部门定期检查并上报非经营性往来情况,独立董事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定期查阅资金往来情况。公司内部审计及风险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经营活动。若发生资金占用或转移,公司董事会应及时采取保护性措施。对于协助、纵容资金占用的行为,公司将对责任人给予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