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创力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8月修订))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8月修订)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有关人员和部门。审计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任期不超过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具体职责包括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及高管履职、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对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出意见、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通知应提前三天发出。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应为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委员会对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