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期限不超过3年。债券利率将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将以公司持有的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作为担保物,采用质押担保方式。换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债券到期日止,初始换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若干交易日瑞泰新材股票均价中的最高者。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发行方案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对象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