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两次,需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若无法履行职务,则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会议通知应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发送给参会人员,临时会议则需提前三天通知。会议材料应充分提供,确保董事能够做出合理决策。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理出席。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涉及对外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应回避表决。
董事会决议由总经理负责落实,并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执行情况。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议程、发言要点及表决结果等,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