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制度涵盖信息披露的原则、内容、程序、保密措施等方面。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按规定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或投资者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信息披露形式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分别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2个月和1个月内披露。临时报告涵盖重大事件、董事会决议、重大投资、关联交易等。公司应通过直通车业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信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在信息披露前应保守秘密,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公司应配备必要人员和设备,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公平、准确。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