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需审慎判断拟披露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从而决定是否暂缓或豁免披露。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公司可以依法豁免披露;对于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若披露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也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需确保所披露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需经过严格的内部审核程序,由相关业务部门提交材料,董事会办公室初审,董事会秘书审核并由董事长签字确认。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应在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公司还需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相关登记材料报送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相应惩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