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科华控股: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根据此前公告,卢红萍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卢红萍、涂瀚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对象为卢红萍、涂瀚,发行完成后,二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预计将超过30%,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经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认购对象已承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公司股份。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若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对于免于要约收购、限售期相关政策有变化,则按最新政策执行。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8月23日公告。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科华控股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