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主要内容如下:为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和制定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负责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和股权激励计划需报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需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应至少提前3天发出,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薪酬政策与分配方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办法的规定。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