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制度明确,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或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等情形,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暂缓披露;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情形,披露可能导致公司违反保密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可以豁免披露。
暂缓披露的信息需符合以下条件:相关信息尚未泄露,内幕信息知情人已书面承诺保密,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公司各部门或子公司申请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需提交申请文件至证券部,由证券部登记并经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归档保管。已办理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如出现泄露、原因消除或期限届满、交易异常波动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
公司建立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