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完善公司股东会运作机制,保障股东会规范高效运作,保护股东权益。规则依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股东会的召集由董事会负责,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20天(年度)或15天(临时)发出,通知内容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提案等。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股东参与。会议主持人由董事长或副董事长担任,如无法履职则由过半数董事推举。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的可请求法院撤销。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