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指出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此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次日发布会议通知。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14时在上海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共有1,163名股东及代理人参与,代表股份736,656,2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48.8978%。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七项议案,包括子公司对外投资、增补独立董事、取消监事会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法律意见仅供本次股东大会见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