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旨在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工作。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需具备良好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格考试。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指定联络人,负责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事务。公司设立证券事务部,由董事会秘书分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公司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任,并及时公告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相关资料。董事会秘书需签署《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并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记录、信息保密等工作。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支持配合其工作。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证券事务代表代为履行。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