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8月修订))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及管理层人员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人数超过半数,由董事长或1/3以上董事会成员联合提名并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研究选任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工作程序涵盖需求研究、人选搜寻、资格审查等环节。会议不定期召开,可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需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