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旨在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杜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制度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后者涵盖垫付费用、拆借资金、代偿债务等无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公司禁止以预付款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并不得为控股股东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等。公司关联交易必须按规定决策和实施,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管应勤勉尽责,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发生资金占用时,董事会应采取措施要求控股股东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必要时可通过司法程序冻结股份。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