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及时、准确、完整获取信息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该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及控股子公司负责人等。报告义务人需在知悉重大信息后的第一时间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报告形式包括书面、电话、电子邮件、口头和会议形式。
重大信息涵盖经营活动重大事项、常规交易重大事项、关联交易重大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经营活动重大事项包括经营政策或范围的重大变化、订立重要合同、重大亏损或损失等。常规交易重大事项涉及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等。关联交易重大事项包括与关联方的交易金额超过一定限额的情况。其他重大事项包括重大诉讼、仲裁、募投项目变化、利润分配、股份回购等。
报告义务人需对尚未披露的信息保密,并在必要时提交进一步的相关文件。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分析和判断收到的重大信息,并提出信息披露预案或召开临时会议。对于非强制性信息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或澄清。违反报告制度的,公司将追究报告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该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